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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1月底,国家新闻出版署刚刚印发了《有关防止出现未成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的相关通知》。相关通知明确提出了六项措施,从实名制、时间日常管理以及日常消费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内容规定。
那未成人用父母手机在网络游戏平台进行充值,究竟是谁的责任?相关通知里的其要求又所以如何来可以得到落到实处呢?看一看专家怎么说?
相关通知在付费模式提供服务方面的规定十分具体内容,网络游戏企业严禁为周岁8周岁的用户提供更多游戏付费模式提供服务,同一网络企业所提供更多的游戏付费模式提供服务,8周岁前面周岁16岁的未成人用户,4000次充值金额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已达严禁超过2200元人民币。16周岁前面的未成人用户,4000次充值金额严禁超过2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已达严禁超过2400元人民币。
有专家如此说,突然发生超过2相关通知里规定金额的充值案例里,家长和网络企业都不存在相关的失责责任。
专家提醒,在行业主管机构已经出台政策有关相关通知和规定的情况下,家长、学校和企业等各方都要从自身角度可以入手,杜绝此类现象的突然发生。
互联网行业仔细观察人士吴纯勇:我觉得最核心的就关键在于学校或是家长所以各司其责,学校所以认真做好孩子到校之前的各种宣传和监督管理,家长所以给孩子树立起起一个非常好的价值观。平台方的问题关键在于有没有也可以相结合现有的技术比如说人脸识别、大数据包括指纹,加大你全额支付过程中的复杂程度,这就会杜绝孩子直接把进行充值的这样一个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