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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九银十修季节,占据了一天的时间,但可能无法享受人的和谐。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第一次装修的消费者对合同中的相关细节没有很好的了解;另一方面,家居装修市场喜忧参半,经常出现问题。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合同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往往会因合同签订时的瑕疵而给消费者带来许多麻烦。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比如小王,担心麻烦,想省钱,直接把装修工程交给承包商、熟人、路旁施工团队等,不签合同。西区法院的研究表明,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始工作的行为通常是未来纠纷的预兆。由于此类装修大多是口头约定,缺乏书面合同,不仅装修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后期的维权工作也存在诸多困难。同时,消费者与装修团队的单线接触,在没有第三方监管的情况下,劣质、推诿、争执时有发生,消费者面临着装修劳动、权益保护等尴尬局面。
除了价格,工程质量是装饰工程的核心问题。在西城法院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家居装修纠纷或多或少与工程质量有关。
最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近五年来医院审理的家庭装修和装修合同纠纷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与此相关的病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装饰质量、装饰期限、装饰资格、设计变更和后续保证等方面。针对如何避免家居装饰合同的缺陷,确保家居装饰的安全和质量等热点问题,《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西城法院人民法院的法官,请他们为大家提出建议。
小王发现隔壁房子的装修效果很好,所以他和正在施工的承包商商量,希望他帮忙装饰自己的房子。双方口头同意以21000元的价格改造起居室。在小王支付了约定的1万元保证金后,承包商只让工人在现场拆除玻璃隔断,并要求小王先支付项目的其余部分,否则工程将停止。小王不同意提前付款,承包商和工人再也没有出现,但小王不得不找别人来完成重建项目。
小刘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家居装修合同后,按照合同支付了部分工程金额135000元。然而,在装修后期,小刘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所以他拒绝支付剩余工程的费用,并要求装修公司赔偿5万元的修理费。经法院组织鉴定,该房屋涉及的门、沙发、马赛克墙等质量问题确实存在,装修公司表示,是由于施工内容较多,按规定较小的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