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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视发布的一份新公告,11月1日,乐视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乐视必须在11月7日前支付612万英镑的律师费,否则将被视为撤回诉讼,其现有办公空间将被迫腾出。该公司目前面临支付巨额法律费用或导致现金流崩溃的风险。
2019年5月,第三中级法院要求乐视退出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乐融大厦,随后拍卖该房产。此后,乐视网络向第三中级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暂停乐视网络从乐融大厦撤出中南供求信息提供供求信息,并认定乐视网络作为法定承租人,有权按照原租赁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条件继续租赁,直至原租赁协议期满为止,但第三中院驳回了乐视网络的实施异议。
如果公司支付以上612万的法律费用,则估计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无法支付公司的正常运营费用。乐视表示,到目前为止,乐视和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处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可持续经营能力正在恶化,几乎没有维持经营现金流,并努力确保必要的员工相关费用,以确保公司持续运营。
2019年7月,乐视针对执行异议向第三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2019年10月,第三中级法院发布通知,将于2019年11月18日至19日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涉案房屋,并要求该公司在11月7日前支付612万英镑的律师费,否则该公司将被视为撤回诉讼。
2017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646号行政命令,裁定遗嘱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红城新泰将以遗嘱执行人的名义查封、拍卖和变卖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苑路105号3号楼1-14楼的不动产。